课程介绍

附件1:《电路基础》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 课程代码:3104E121 3104E221 课程名称:电路基础 总学时(周数):48 学时 学 分:3.0 学分 开课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适用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 机械电子专业 一、课程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比例 1.课程考核方式 采用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与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包括五部分:作业(或包含线上资源)、答(质)疑研讨、实验、小测验及小组答辩。 2.课程考核成绩构成及比例 课程考核成绩 = 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60%)+ 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成绩(40%) 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构成及比例: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 = 作业考核成绩(或包含线上资源)(10%)+答(质)疑研讨考核成绩(10%)+实验考核成绩(15%)+小测验考核成绩(12%)+小组答辩考核成绩(13%) 二、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评定细则 1.作业(或包含线上资源) 作业(或包含线上资源)主要考核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掌握程度及灵活运用能力。 (1)采用线下方式 作业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10%,共10分。针对课程目标1的达成,进行考核评定成绩。 作业考核环节中针对课程目标1的考核评定,满分10分。至少布置作业10次,作业批阅每次满分10分,最终取平均值。每次作业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课程目标 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评分 1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正确掌握不同电路结构下的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正确掌握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以及安全用电知识,具有解决相关机电系统问题所需的工程基础知识,能够将其应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项目问题。视情况评定成绩。 10-8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较正确掌握不同电路结构下的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基本正确掌握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以及安全用电知识,较具有解决相关机电系统问题所需的工程基础知识,较能够将其应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项目问题。视情况评定成绩。 8-6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基本能够掌握一定电路结构下的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基本掌握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以及安全用电知识,基本具有解决相关机电系统问题所需的工程基础知识,基本能够将其应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项目问题。视情况评定成绩。 6-4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掌握一定电路结构下的电路的部分分析方法;部分掌握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以及安全用电知识,具有一定解决相关机电系统问题所需的工程基础知识,能够将其部分应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项目问题。视情况评定成绩。 4-2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不能够掌握不同电路结构下的电路的分析方法;不能掌握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以及安全用电知识,不具有一定解决相关机电系统问题所需的工程基础知识,不能够将其应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项目问题。视情况评定成绩。 2-0分 (2)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 作业考核成绩由线下作业成绩和线上资源学习成绩组成。作业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10%,共10分,其中线下作业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6%,共6分,线上资源学习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4%,共4分。 1)线下作业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6%,共6分。针对课程目标1的达成,进行考核评定成绩。 此部分作业考核环节中针对课程目标1的考核评定,满分6分。至少布置作业10次,作业批阅每次满分6分,最终取平均值。每次作业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课程目标 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评分 1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正确掌握不同电路结构下的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正确掌握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以及安全用电知识,具有解决相关机电系统问题所需的工程基础知识,能够将其应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项目问题。视情况评定成绩。 6-5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较正确掌握不同电路结构下的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基本正确掌握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以及安全用电知识,较具有解决相关机电系统问题所需的工程基础知识,较能够将其应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项目问题。视情况评定成绩。 5-4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基本能够掌握一定电路结构下的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基本掌握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以及安全用电知识,基本具有解决相关机电系统问题所需的工程基础知识,基本能够将其应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项目问题。视情况评定成绩。 4-3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掌握一定电路结构下的电路的部分分析方法;部分掌握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以及安全用电知识,具有一定解决相关机电系统问题所需的工程基础知识,能够将其部分应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项目问题。视情况评定成绩。 3-2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不能够掌握不同电路结构下的电路的分析方法;未能掌握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以及安全用电知识,不具有解决相关机电系统问题所需的工程基础知识,不能够将其应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项目问题。视情况评定成绩。 2-0分 2)线上资源学习成绩 作业(或包含线上资源)主要针对学生利用中国大学MOOC(或SPOC)、自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课程平台或雨课堂、学习通、对分易等线上资源学习的过程进行考核,评价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以及对本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线上资源学习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4%,共4分,课程提供学生线上学习资源约计40学时内容,要求学生线上资源学习至少15学时。针对课程目标1的达成,进行考核评定成绩。 线上资源学习考核环节中针对课程目标1的考核评定,满分4分,由两部分成绩相加组成,具体如下: 线上资源学习考核环节中针对课程目标1的考核评定,满分4分,成绩评定依据: a.学生自主学习线上课程资源(教学视频、PPT课件、课程重难点动画等,至少在线学习2次),获取电工电子基本理论和知识的情况。最高值折算为满分2分,评分范围0-2分。 b.线上随机测试的平均得分。至少在线测验2次,得分最高值折算为满分2分,评分范围0-2分。 2.答(质)疑研讨 答(质)疑研讨主要考核学生对本课程相关问题的理解、分析和表达能力,同时,注重价值观、世界观及爱国情怀的培养。除了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外,学生可随时进行线上线下答(质)疑,同时考虑课堂及课下质疑及研讨互动表现。 答(质)疑研讨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10%,共10分,各目标达成考核成绩分别为4、3、3分。根据教学过程中《本科课程教师教学过程记录册》,针对课程目标1、2、3的达成,进行答(质)疑研讨环节的综合考核评定。本课程学习过程中每学生答(质)疑次数至少3次,根据表现,最后综合评定该评价环节成绩,满分10分,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课程目标 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评分 1 2 3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能够在不同电路结构下的正确运用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和设计分析方法,能够正确使用现代电子仪器设备,很好地实现实验设计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强的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具有爱国情怀、工匠精神、创新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视情况评定成绩。 10-8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基本能够在不同电路结构下的正确运用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和设计分析方法,基本能够正确使用现代电子仪器设备,较好地实现实验设计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基本具有爱国情怀、工匠精神、创新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视情况评定成绩。 8-6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基本能够在不同电路结构下正确运用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和设计分析方法,基本能够正确使用现代电子仪器设备,基本实现实验设计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项目实施的初步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爱国情怀、工匠精神、创新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视情况评定成绩。 6-4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在不同电路结构下不能够进行正确分析和设计,不能够使用现代电子仪器设备,未能实现实验设计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不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爱国情怀、工匠精神、创新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体现很弱。视情况评定成绩。 4-0分 3.实验 实验主要考核学生实践和创新性学习能力。 实验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15%,共15分。本课程共4次实验,每次满分15分,最终取平均值。针对课程目标2的达成,进行考核评定成绩,每次实验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课程目标 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评分 2 通过课内实验,能够熟练使用电路实验相关的电子仪器设备及平台和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实际实验和仿真实验,能够正确地应用相关电路原理方法进行基本的电路设计分析,很好地实现实验设计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视情况评定成绩。 15-12分 通过课内实验,能够熟练使用电路实验相关的电子仪器设备及平台和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实际实验和仿真实验,能够较正确地应用相关电路原理方法进行基本的电路设计分析,较好地实现实验设计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视情况评定成绩。 12-9分 通过课内实验,能够较熟练使用电路实验相关的电子仪器设备及平台和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实际实验和仿真实验,能够较正确地应用相关电路原理方法进行基本的电路设计分析,实现实验设计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视情况评定成绩。 9-6分 通过课内实验,能够使用电路实验相关的电子仪器设备及平台和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实际实验和仿真实验,能够较正确地应用相关电路原理方法进行基本的电路设计分析,实现实验设计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视情况评定成绩。 6-3分 通过课内实验,基本能够使用电路实验相关的电子仪器设备及平台和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实际实验和仿真实验,基本能够正确地应用相关电路原理方法进行基本的电路设计分析,基本能实现实验设计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基本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视情况评定成绩。 3-1分 通过课内实验,不能够使用电路实验相关的电子仪器设备及平台和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实际实验和仿真实验,不能够正确地应用相关电路原理方法进行基本的电路设计分析,未能实现实验设计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不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视情况评定成绩。 1-0分 4.小测验 小测验主要考核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 小测验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12%,共12分。针对课程目标1的达成,进行考核评定成绩,满分12分。按课程进度针对课程目标1进行至少3次随堂测验,每次测验总分12分,最终取平均值。每次测验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课程目标 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评分 1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能够很好地运用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对不同电路进行正确分析;能够正确运用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给出合理可行的完整的动态电路设计方案。视情况评定成绩。 12-10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能够较好地运用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对不同电路进行正确分析;能够正确运用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给出合理可行的较完整的动态电路设计方案。视情况评定成绩。 10-8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基本能够运用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对不同电路进行正确分析;基本能够正确运用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给出合理可行的基本完整的动态电路设计方案。视情况评定成绩。 8-6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能够运用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对不同电路进行基本正确的分析;能够基本正确运用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给出基本合理可行的动态电路设计方案。视情况评定成绩。 6-4分 通过电路基础理论的学习,不能够运用电路的多种分析方法对不同电路进行正确分析;不能够正确运用动态电路的设计分析方法,给出合理的动态电路设计方案。视情况评定成绩。 4-0分 5.小组答辩 小组答辩主要考核学生知识点融会贯通能力,复杂问题分析、解决的能力,团队协作的能力及创新意识。 小组答辩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13%,共13分。针对课程目标3的达成,进行考核评定成绩,满分13分。任课教师在课程中期后分组布置小组答辩题目,答辩题目难易适中。答辩得分根据学生方案设计、仿真演示、实物制作、答辩讲解及回答问题等具体情况给相应分值,答辩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课程目标 成绩评定标准及细则 评分 2 能够正确地应用支路分析法、节点电压法、戴维南定理、叠加定理及相关电工原理方法进行综合电路分析和设计,能够熟练使用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仿真实验,很好地进行实物制作,能够撰写出完整的研究论文,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具有强的工匠精神、创新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视情况评定成绩。 10-8分 能够较正确地应用支路分析法、节点电压法、戴维南定理、叠加定理及相关电工原理方法进行综合电路分析和设计,能够熟练使用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仿真实验,较好地进行实物制作,能够撰写出较完整的研究论文,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工匠精神、创新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视情况评定成绩。 8-6分 能够较正确地应用支路分析法、节点电压法、戴维南定理、叠加定理及相关电工原理方法进行综合电路分析和设计,能够较熟练使用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仿真实验,基本能够进行完整的实物制作,能够撰写出基本完整的研究论文,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基本具有工匠精神、创新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视情况评定成绩。 6-4分 能够基本正确地应用支路分析法、节点电压法、戴维南定理、叠加定理及相关电工原理方法进行综合电路分析和设计,基本能够使用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仿真实验,能够进行实物制作,能够撰写出基本完整的研究论文,基本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工匠精神、创新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视情况评定成绩。 4-2分 能够基本正确地应用支路分析法、节点电压法、戴维南定理、叠加定理及相关电工原理方法进行综合电路分析和设计,基本能够使用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仿真实验,没有进行实物制作,能够撰写研究论文,基本具备一定的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基本具有工匠精神、创新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视情况评定成绩。 2-1分 不能够正确地应用支路分析法、节点电压法、戴维南定理、叠加定理及相关电工原理方法进行综合电路分析和设计,能够使用Multisim仿真工具开展部分仿真实验,没有进行实物制作,撰写研究论文质量差,不具备项目实施的实践能力,工匠精神、创新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体现很弱。视情况评定成绩。 1-0分 6.考勤 旷课1学时扣1分,事假、病假、早退及迟到1次扣0.5分进行记录。最后在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中直接扣除,最高累计扣除2分。 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评定成绩的各个部分,必须依照以上评定细则在《本科课程教师教学过程记录册》中详实记录,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课程教学常识。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以五个环节成绩累加和扣除考勤成绩后乘以5/3倍折算成百分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教务系统中设置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占比60%。 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五部分中每部分成绩优良率不得大于50%且优秀率不得大于25%,超出规定比例时任课教师必须写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过程实证,在任课教师《本科课程教师教学过程记录册》中如实详细记录,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和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备查。 三、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成绩评定细则 通过整个课程(各个环节)的学习和实验训练等,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考核学生能够运用相关基础知识和理论,针对电工电子技术相关复杂工程问题的分析及解决能力。 针对课程目标1和课程目标3的达成百分制进行试卷命题、考核和成绩评定,考核课程目标1达成的题目占70%,考核课程目标3达成的题目占30%。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成绩按卷面实际得分进行登记,占课程考核成绩的40%。 依照考核的课程目标尽可能采用非标准答案考核题目,应避免简单的不能考核课程目标及达成的概念题、简答题、选择题、填空题等题型,杜绝历届考试题、教材及作业中的原题。 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命题规定和试卷评阅等执行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具体详见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四、取消课程成绩评定资格的情况 1.缺课累计5学时及以上者; 2.无故旷课3学时及以上者; 3.抄袭他人作业或实验报告者; 4.缺一次实验或不按规定要求完成实验者; 5. 缺失过程考核五个环节中任意一个者; 6. 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低于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满分的60%者; 7. 任课教师或教学督导发现的无法达成课程目标的情况。 五、执行说明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学院审核通过的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执行,不得随意改动或变通。 2.本细则及本课程大纲开学第一讲课中向全体学生宣布说明和解释,以保证每个选课学生知悉。 3.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评定必须按照本细则依据进行,在任课教师《本科课程教师教学过程记录册》中实时详细记录,严禁随意评定或随意更改。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评定结果在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前向全体同学公示公告,任课教师负责解释、说明和答复质疑,确认无误后,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前按规定要求提交学校教务系统,并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和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4.取消成绩评定资格的选课学生,无参加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补考及缓考资格,成绩按“0”提交教务系统,注明“取消成绩评定资格”,任课教师必须提前通知学生并解释取消成绩评定资格的原因。 5.《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的制定和修改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教务办公室统一印发后执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将《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发放到所有任课教师,并组织学习说明和解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所有任课教师对评分标准要求和把控的宽严程度要尽可能保持一致,以保证各教学班级间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的客观公平公正性及可比性。 6.同一课程代码(即名称、学分、学时、课程目标相同)的课程考试采用同一套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试题和补考试题,两名及以上任课教师必须采用流水线方式批阅试卷,严禁分开单独批阅,以保证各教学班级间考试成绩的客观公平公正性及可比性。 7.所有课程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试题和补考试题(包括重开课考试和月考等阶段性考试)由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针对课程目标达成考核,集体研究出题,命题质量实行审定制度,应避免简单的不能考核课程目标及达成的概念题、简答题、选择题、填空题等题型,杜绝历届考试题、教材及作业中的原题。命题须经课程负责人和教学院长按学校和学院规定要求审定,并于开考前按规定要求交付印刷。 8.开卷、半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教材、教辅等印刷资料及本人的笔记本、本人的作业本等进入考场,但不得借用或复印他人的笔记本和作业本,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考试过程中不得互相讨论及相互借用资料,否则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9.所有考试中使用的各类复杂公式、图表可按实际需要建议附于试卷末尾。 10.教师严禁向学生提供历届考试卷试题(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补考、重修考试、重修补考、月考等阶段性考试),严禁考试前勾画重点和范围,严禁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并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11. 依照课程目标及目标达成进行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及成绩评定任课教师须在《本科课程教师教学过程记录册》中详实记录,可追溯,做到保持客观、真实、公正公平公开,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课程教学常识,也可作为课程教学评价、教学反思及持续改进的主要依据。 12. 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占比大于等于50%,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50%及其以上。 13. 结课集中考试(结课考试)考核成绩和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最后均按百分制提交,教务系统中设置相应的占比分别为40%和60%。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中每部分成绩优良率不得大于50%且优秀率不得大于25%,超出比例时任课教师必须写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过程实证,在任课教师《本科课程教师教学过程记录册》中如实详细记录,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和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备查。 14.任课教师和辅导教师上课第一节课以前,必须认真学习领会课程大纲和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认真严格依照执行,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本科课程教师教学过程记录册》。 15.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必须强调针对课程目标及其达成进行,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强化教学过程性管理和考核,以保证学生的学习成效和课程教学质量。 16.未定事宜由学院审定并提前告知全体选课学生和任课教师。

课程通知 >>更多
  • 关于尽快提交网络平台中课程作业的通知 2013-10-30
  • 关于开始做第二个实验的通知 2013-10-25
  • 关于进行第一个课程实验的通知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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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章宝歌发布了新的作业关于第3章 戴维宁定理方法作业